辽宁省本钢产品继续保有进入欧盟通行证
发布时间:2009-09-14
日前,辽宁省本溪市本钢出口欧盟建筑用热轧钢板顺利通过CE认证复评审核,继续保有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
CE是一种产品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贴有CE标志的产品,可以在欧盟各成员国销售、流通。本钢建筑用热轧钢板于2006年首次通过CE认证,从此成为本钢集团公司出口欧洲市场的重要产品之一。
按照每3年一审核的规定,负责本次审核工作的英国劳氏上海质量认证公司对本钢进行了为期3天的复评审查,并作出了推荐本钢继续保持CE认证证书的审核结论。同时,该公司还对本钢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执行欧洲指令的符合性、有效性给予了高度肯定。
上一篇:
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安全认证体系(IECEx)2009年会议召开 下一篇:
欧盟严格管控CE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