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通过行政监督确保认证有效性
发布时间:2009-12-14
浙江省质监局通过行政监督确保认证有效性
这一切变化都得益于浙江省质监局2008年开展的认证执法监管试点工作。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多。但由于一些企业主对认证作用认识不到位,加上认证咨询市场良莠不齐,一些认证机构和咨询机构在认证中迎合企业不正当要求,降低标准,以至于使认证产品质量失去保障。为此国家认监委确定在浙江开展认证执法监管工作试点,摸索出一套通过行政监督确保认证有效性的路子。
强化对认证产品和认证企业的检查和巡查是浙江试点中落实的第一项措施。该局充分利用政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手段,借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软件》,使各季度省级监督抽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信息实现分地区、分产品等多种功能统计汇总,加大了对不合格认证产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该局将过去以省、市级专项检查为主的认证执法监管方式转变为以县级日常巡查监管为主,省、市级专项检查为辅的新型监管模式,特别突出了县级局巡查机制,要求县级局给本地认证企业建立档案,并根据企业情况确定巡查频率。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使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有效性达到最大化。嵊州市将当地吸油烟机和电机两大支柱产业提升工作融入到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中,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认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嵊州市认证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对认证企业的管理责任。同时还出台对自愿性认证企业的奖励政策,使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
在试点过程中,浙江省质监局因地制宜先后建立了认证企业分类监管制度、认证执法监管信息通报制度、认证企业巡查制度、认证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分析制度、认证示范企业推荐评选制度和认证企业报备制度、认证咨询机构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多项新制度。通过定点挂钩、集中服务、定期走访、定期会诊等手段,将认证监管工作与品牌培育、质量提升、技术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主动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引导企业走理性认证道路。截至今年7月底,浙江省通过各类自愿性认证企业有41913家,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7018家,列全国第二位,累计取得各类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72236张,占全国总数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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